防治土壤污染,政府擴大稽查與執法基準

March 04,2022

【台中訊】近年因陸續發生多起重大環境污染事件,造成河川嚴重污染、農地重金屬污染等危害生存環境及農糧安全等問題,引發國人對國土及糧食安全的關注,也促使中央及地方環保主管機關對法規修訂日趨頻繁及嚴格,並透過聯合加強污染稽查與加嚴執法基準,以有效遏阻非法行為。

環保署於108年3月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,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有該法第56條所載違規情事者,應依規定期限向縣、市主管機關申請並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、水質自動監測設施、攝錄影監視設施、連線傳輸設施、廢(污)水(前)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的設置。除電子式電度表外,均應與縣、市主管機關維持正常連線傳輸功能。

環保署透過導入自動監測(視)連線措施,以加強重大違規監測連線追蹤改善並擴大監測連線傳輸,強化廢水排放監控,徹底杜絕蓄意的惡性違規;另環保署也極為重視土壤污染的調查及整治,避免影響土壤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。

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,各級主管機關為查證工作時,發現土壤、底泥或地下水因受污染而有影響人體健康、農漁業生產或飲用水水源之虞者,應採取必要措施,命污染行為人、潛在污染責任人、場所使用人、 管理人或所有人為之,以減輕污染影響或避免污染擴大。

據了解,土壤污染的調查常採用樣品快速篩測工具,如重金屬XRF篩測、油品TPH test kit篩測可減少檢測費用,而常見土水污染整治技術包括開挖移除、翻轉稀釋、現地化學氧化、土壤氣體抽除、離地生物復育、多相回收及空氣注入法等,可依不同污染樣態及廠址環境作適當評估及選用整治技術。業者如有相關服務需求,可洽台中市展欣環保工程公司。(楊聰橋)

展欣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網址:www.chan-hsin.com.tw,電話 (04)2215-0928。(楊聰橋)

 

( 新聞來源: 經濟日報  防治土壤污染 政府擴大稽查與執法基準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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